2. 修課規定:本雙聯學位之學生須完成母國大學規定之畢業學分,並至少修習合作大學畢業總學分數達三分之一以上。(政大21學分,嶺大18學分)
3. 論文指導與學位考試:由雙方學校教授負責本雙聯學位學生之論文指導與訓練,並同意於可用資金下,提供學生資源以促進研究之可行性,雙方學校之指導教授每年至少須透過面對面或視訊方式與指導學生進行兩次討論會議。母國大學須負責本雙聯學位學生學位考試之管理與行政工作,學位考試應依母國大學規範辦理之,論文主要以英文書寫,學位考試於母國舉行。
4. 學位授予:凡在兩校修業期滿並完成雙方學校之畢業相關規範,符合雙方學校之學術要求與論文共同指導,由兩校分別核發證書。在臺灣國立政治大學,授予教育學博士學位;在香港嶺南大學,授予政策研究博士學位。
5. 學雜費:本雙聯學位之學生依母國大學之收費標準繳交學費與雜費等,在修讀雙聯學位期間無須負擔合作大學之學費與雜費。唯學生須支付在本雙聯學位規範課程外之學分費,以每學期不超過十萬元為原則。
6. 學分抵免:雙方學校皆有權決定本雙聯學位學生所修習課程之學分採認,並依雙方學校相關規範辦理。
7. 申請方式:申請學生須填寫Dual Doctoral Degree NCCU-LU Application Form,並請指導教授填寫Dual Degree Research Proposal Comments後,送學院辦公室或寄至educ91@nccu.edu.tw申請。相關表件請至學院網站/下載專區/學生相關/嶺南大學雙聯學位表單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