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作業辦法
【申請時間】
113年10月4日(星期五)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學院辦公室備審,逾期不受理。
【申請對象】
本院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五學期之各學期成績排名均在該班前百分之三十者或其他學術表現良好者,得向本院提出申請,參加本院碩士班先修生甄選。
【繳交資料】(1份正本、2份影印本)
1.申請書(請依附檔之格式填寫,並簽名)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推薦函
5.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錄取名單公布日期】113年11月底前